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7日发表第二十三号公报,内容如下:
6月17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表决通过《内陆水路交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全文。
其后,国会就《企业法》(修正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26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关于本法的适用对象;
——关于行业及经营条件;
——关于社会型企业;
——关于注册成立企业的相关事宜;
——关于国有企业;
——股份公司管理等。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就《国籍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4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修改2008年《越南国籍法》的第二款第十三条。
其后,国会就加入《开普敦公约》及其议定书进行讨论。
按计划,6月18日星期三,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
6月17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表决通过《内陆水路交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全文。
其后,国会就《企业法》(修正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26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关于本法的适用对象;
——关于行业及经营条件;
——关于社会型企业;
——关于注册成立企业的相关事宜;
——关于国有企业;
——股份公司管理等。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就《国籍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4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修改2008年《越南国籍法》的第二款第十三条。
其后,国会就加入《开普敦公约》及其议定书进行讨论。
按计划,6月18日星期三,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