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被告人奈伊布朗(1976年出生,富安省人)承认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 审判委员会以“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罪为由判处被告人奈伊布朗有期徒刑4年半。
根据起诉状,2019年,奈伊布朗参加了以在海外的一些人为首的组织“西原福音基督教会”。这是一个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组织,聚集势力分裂民族大团结,煽动分裂国家、实行自治,在西原地区各少数民族建立“独立国家”。
尽管有关机关、部门和地方不断进行宣传教育,但奈伊布朗仍然利用私宅为“西原福音基督教会”信徒组织聚会、祈祷活动, 同时提供虚假宗教信仰自由信息,侵犯国家利益,给当地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
此前,2022年9月30日,奈伊布朗因利用民主自由和信仰自由引诱和煽动他人侵犯国家利益和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被馨江(Sông Hinh )县人民委员会罚款400万越盾。
2005年4月21日,奈伊布朗因 “破坏团结政策”罪被富安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