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推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电力发展优惠政策

越南政府于2025年3月3日颁布第58/2025/NĐ-CP号法令,详细规定《电力法》中关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电力发展的若干条款。

坐落于宁顺省顺南县福明乡的太阳能发电厂项目。图自越通社
坐落于宁顺省顺南县福明乡的太阳能发电厂项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于2025年3月3日颁布第58/2025/NĐ-CP号法令,详细规定《电力法》中关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电力发展的若干条款。

根据法令,安装储能系统并接入国家电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将按照规定优先在电力高峰时段调度(自备电源除外)。

法令鼓励并支持越南风电、太阳能发电领域的技术研发。依据《电力法》第 8 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优先推动研发、科技应用,促进光伏板、风力发电机组及电源转换设备的生产。

dien-290624c.jpg
薄辽省已投产容量为99.2兆瓦的62台风力涡轮机。图自越通社

新能源电力项目可享受《电力法》第 23 条第 2 款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电力生产完全由绿氢(100%)、绿氨(100%)或二者的混合物(100%)构成;项目向国家电网供电;项目属于该类型新能源电力的首个示范项目。

上述项目可享受以下优惠措施:基本建设期内免除海域使用金,期限最长 3 年(自开工之日起);基本建设期满后,未来 9 年内海域使用金减免 50%:基本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赁费,期限最长 3 年(自开工之日起);基本建设期期满后,土地使用费和租赁费的免减按投资和土地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贷款本金偿还期限内,长期合同最低签约电量占 70%,但最长不超过 12 年(除非投资方与购电方另有约定)。

特殊情况除外:若因项目自身原因、负荷需求或电网技术条件无法完全消纳电量,则不适用上述机制。

本法令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

更多

河内市加强对E10生物汽油转换路线图的监管

河内市加强对E10生物汽油转换路线图的监管

根据越南工贸部第50/2025/TT-BCT号通知的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全国流通的无铅汽油必须掺混为E10生物汽油。为实现这一路线图,河内市市场管理分局正集中加强宣传与监督工作,保障市场供应来源稳定,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越南驻韩国大使武湖发言。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韩供应链对接

越韩两国在推动电子、半导体、食品工业等优势产业的供应链对接方面的潜力很大。

2026年初几个月的FDI吸引成果虽为积极。图自越通社

越南引资新导向:质量优先、实效为本

2026年初几个月,流入越南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资金持续正增长。然而,在实现引资目标的同时,当前提出的要求是提高外企对经济的质量、效率和辐射能力。

新加坡巴西班让港口。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新加坡贸易合作继续积极发展

2026年前4月,越南与新加坡的贸易合作持续释放积极信号。亮点在于越南对新加坡的国产产品贸易顺差达近54亿新加坡元(约合45亿美元)。这表明越南商品对新加坡市场的出口潜力仍然有待挖掘。

越南驻比利时及欧盟商务参赞陈玉军 图自越通社

比利时及欧洲企业关注扩大对越投资与贸易合作

在全球供应链加速重组、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背景下,比利时及欧洲企业界正日益关注扩大与越南的投资和贸易合作。这是在5月19日于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越南投资贸易促进研讨会上释放出的重要信息。

莱州省与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 图自越通社

莱州省与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

5月19日,莱州省建设厅与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莱州省会议文化中心举行。莱州省建设厅厅长裴光荣与太平洋建设集团区域总经理刘梦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

附图 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推动外商投资提质增效

2026年前4个月,胡志明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资金达近33亿美元,同比增长227.1%。其中,新批外资项目539个,注册资本总额约7.92亿美元,增资项目58个,追加资金达2.59亿美元。

乐天玛特(越南)正在分销约 900 种在越南生产的产品。图自越通社

韩国促进与越南及马来西亚的贸易合作

据东盟-韩国中心(ASEAN-Korea Centre)与韩国进口商协会(KOIMA)5月18日发布的消息,双方将联合派遣贸易促进代表团出访越南和马来西亚,旨在扩大韩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