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出席第22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

第35届东盟峰会:阮春福总理出席第22届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
阮春福出席第22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与参会各国领导人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在第35届东盟峰会及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11月3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和东盟各国领导人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了第22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


会上,各国领导人强调了东盟—中国战略伙伴关系对维护地区和平、安全、稳定与繁荣的重要性,同时强调为促进对话与合作,建立互信,制定和遵守行为准则,其中尽早达成具有约束力、有效、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作出努力。各国领导人强调维护东海和平、安全、稳定、自由、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的重要性,保持克制,避免采取造成局势复杂化的行为,重视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充分和认真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共同努力将东海建设成为和平、稳定与合作的海域。

各国领导人强调了促进多边主义,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巩固平等和基于法律原则的国际多边贸易体系,努力按期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等的承诺。

东盟各国与中国领导人承诺加强贸易投资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有效实施东盟-中国自贸协定修订议定书,力争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1万亿美元,投资额达15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还同意加强对接,其中包括《2025年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和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对接;扩大民间交往,加强旅游、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

阮春福总理在会上发言时强调,东盟一向重视中国在维护地区和平、安全、稳定以实现发展与繁荣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阮春福也支持把2020年定为东盟—中国数字经济合作年。

关于东海问题,阮春福强调,维护世界海上生命线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和地区发展的安全空间是各国的共同利益和责任。关于越南对东海问题的主张,阮春福强调,各方需要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严格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避免违反国际法的行动再度发生,为法律制定进程、促进对话、建立互信等创造便利条件,在国际法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和认真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同时努力达成具有约束力、有效、符合国际法并得到国际社会支持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会议发表涉及“一带一路”、智慧城市、媒体交流合作的声明,制定《落实中国一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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