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总书记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结论性意见

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发布15号文件,通知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在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阮富仲总书记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结论性意见 ảnh 1阮富仲总书记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发布15号文件,通知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在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该通知指出,2016年4月27日在越共中央总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

在听取会议相关工作报告后,阮富仲总书记作出以下结论性意见:

从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以来,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已得到积极展开。中央宣教部正尽快完善《反贪反腐信息宣传、指导、引导机制规则》(草案),并提交中央书记处批准颁布。与此同时,政府正抓紧进行《反腐败法》实施10周年工作总结。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集中指导展开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对腐败案件发现、查处工作的领导”的指示,组织工作代表团对腐败案的侦查和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及监察;诸多引起舆论关注的腐败和经济案件得到中央协助解决,推进案件查办进度。

关于指导委员会成员的任务和职责,决定补充指导委员会成员的任务,以协助指导委员会主任提高反腐败斗争绩效等。

关于2016年案件监察工作计划和2016年引起舆论关注的腐败案件的调查、起诉、判处计划。该通知指出,腐败案件监察等工作是指导委员会实施越共十一大四中全会决议的常规工作。2016年,指导委员会将组织7个监察工作组,负责监察太原、谅山、富寿、西宁、后江、槟椥、广义、平福、广南、富安、隆安、前江等全国14省的反腐工作。

指导委员会基本赞同落实政治局有关“加强党对腐败案件发现、查处工作的领导”的通知的计划草案,并要求该计划草案狠抓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权限,避免与政治局、书记处的计划、政策内容交叉重叠;优先处理重大、迫切案件;明确主管机关、负责人员和完成任务时间。

指导委员会表彰了有关机关在越共十二大前结束8起重大腐败案件的初审所作出的努力。这些成果有助于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民众对党、国家反腐决心的信心。指导委员会同意将江金达和同犯腐败案列入监察指导案件名单等。(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南电视台团委书记阮怀担。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意见征询:制定青年人力资源长期发展战略

征求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提交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的意见,在党制定国家重要路线、政策和决策中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发挥他们当家作主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建言时,每一名团员和青年不仅是“为党建言”,更是“秉持党的精神行事”,使每一个想法成为促进革新的动力。

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第57号决议:建设专业化、现代化的行政体系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4年12月22日签发关于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号决议(57-NQ/TW)正由各行业和地方本着快速、强有力、可持续、安全的方针深入、广泛而高效地落实。各产业和地方正积极从被动接受行政手续的状态转变为主动、创新、服务人民和企业的状态。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和出席越南教师节(11/20)纪念典礼的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梁强:教育创新和质量提升是迫切要求

国家主席强调,本着团结、创新、改革的精神,教育部门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胡志明关于教育培训的思想,尤其是最新发布政治局关于推动教育和培训实现突破发展的第71-NQ/TW号决议;集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解决制度、机制、政策上的瓶颈和障碍;推动教育培训领域的创新与建设性发展。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扩大规模提升优质人力资源培养质量

国会于11月17日上午听取关于以下内容的呈文和相关审查报告:《国家储备法修正案(草案)》、国会关于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实现教育培训突破发展的第71-NQ/TW号决议的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国会关于有效落实政治局关于加强人民健康保护、照顾与提升的若干突破性解决方案的第72-NQ/TW号决议的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