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简讯2016.10.18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10月18日同国会代表一号选举单位与河内国会代表团10月18日接触河内市西湖郡选民。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10月18日同国会代表一号选举单位与河内国会代表团10月18日接触河内市西湖郡选民。

·10月18日下午在主席府,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亲切会见正在访问首都河内的南部安全老军官代表团。

·10月18日上午,河内市市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委员会在河内联合举行首都河内武装力量传统日70周年暨一级军功勋章授勋仪式。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出席并发表讲话。

·10月18日下午,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及国家主席办公厅的所有干部职员为中部地区灾区人民捐赠至少一日工资,协助中部灾区灾民克服灾害后果,早日恢复生产稳定生活。

·10月18日上午,越南政府办公厅发起为中部洪水灾民筹集善款活动。政府总理阮春福、政府副总理范平明、王廷惠、武德儋、郑廷勇等领导出席并捐款。

·10月18日,越南国会副主席冯国显在国会大厦会见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的保加利亚经济部长博日达尔·卢卡斯基。

·10月18日中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阮善仁在河内会见即将离任的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普拉蒂巴·梅塔。

·10月18日,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同北欧组织在胡志明市联合为越南南方各省市的宗教人士举办有关保护环境及降低灾害风险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

·加拿大海军的“温哥华”号军舰18日驶抵越南胡志明市港,开始对越南进行自10月18日至21日的友好访问。

·越南国家银行10月18日上午将越盾兑美元中心汇率定为22020越盾,较前一日上涨4越盾。

·2016年前9月,胡志明市信贷余额和贷款总额分别同比增长13%和11%。截至2016年8月份,全市坏账余额占贷款总额的3.8%,各银行成功处置35万亿越盾(约合1667亿美元)不良贷款。

·2016年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13个指标中,目前约有11个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有2个指标难以完成,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6.3%至6.5%,计划指标为6.7%。出口额增长6%至7%,计划指标为10%。

·由于各国年底的进口需求大幅增加,越南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的查鱼出口量将有望增长20%,2016年其出口总额可达16-17亿美元,较既定目标增长5%。

·截至18日上午,中部各省的暴雨洪灾已造成29人死亡,30人受伤。

·10月18日上午,越南直升机总公司巴地头顿省训练中心一架直升机进行训练飞行时失联。

·10月18日至19日,越南历史科学协会同富安省人民委员会联合举行题为“越南历史上的中部和西原地区”科学研讨会。

·越南航空公司开始发售河内市至韩国釜山市往返航线机票,票价92万越盾起。上述航线于2016年12月16日正式开通,旨在满足两大城市乘客的来往需求。

·捷星太平洋航空公司(Jetstar Pacific)10月18日公布开通从越南至中国香港、广州、台北等贸易和旅游城市的新四条直达航线,为前往这些城市的乘客提供便利。

·第七届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框架峰会、第八届柬老缅越合作峰会以及世界经济论坛湄公河会议将从10月24日至26日在河内举行。其为2016年度在越南举行的最大多边外交活动。

·中国海军531编队湘潭舰、舟山舰、巢湖舰10月16日至10月20日访问柬埔寨西哈努克港,旨在促进中柬两国两军关系发展。

·据预计,环印度洋联盟(环印联盟,IORA)高级官员委员会会议将于10月25日至26日举行;环印度洋联盟外长会议将于10月2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

·泰国总理巴育18日表示,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逝世后,在王储全国开始15天的哀悼期,其后继位者才能登基。(越通社—VNA)

更多

2026年2月28日,伊朗首都德黑兰发生巨大爆炸后,居民区冒出浓烟。图自越通社

越南驻以色列大使馆向越南人社群发布紧急提醒

据越通社驻特拉维夫记者报道,鉴于中东地区安全局势紧张升级,越南驻以色列大使馆于2月28日上午向正在以色列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越南人社群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提高警惕并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安全规定。

越南驻泰国大使范越雄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东盟-英国可持续发展对话助力双方合作规划

范越雄大使高度评价泰国的积极协调作用以及英国与东盟同行的强有力承诺;强调自2021年建立的东盟—英国对话伙伴关系正呈现出蓬勃且务实的发展势头,并朝着建立关系5周年纪念目标迈进,期待取得更多具体且高效的合作成果。

对话现场。图自越通社

东盟与英国可持续发展对话召开

作为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调国,泰国协同英国及2024-2027年东盟-英国关系协调国越南于2月23日共同举办了东盟-英国可持续发展对话。越南驻泰国大使范越雄出席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附图 图自互联网

关于外国组织驻越南代表处的新规

越南政府刚颁布第62/2026/NĐ-CP号法令,修改补充2005年1月19日颁布的关于外国合作研究组织在越南设立和运作代表处的第06/2005/NĐ-CP号法令中的若干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