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已签发关于陆地边界口岸活动协调机制的45号决定。
该机制将在各陆地边界国际口岸和主要口岸(或国家口岸或双边口岸)(以下简称口岸)等执行。
据此,在陆地口岸执行任务的边防部队、海关和其他职能力量需按照法律规定实施专业管理活动,并对上级领导负责。口岸管理委员会需执行口岸各职能力量专业活动的协调统一工作,以确保工作的同步性、秩序性,简化行政手续等。
在口岸进行货物进出口、人民和交通工具出入境以及其他工作等活动的各机构、组织及个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口岸的管理制度以及口岸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规定等。该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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