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11月11日下午,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79.31%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ảnh 1国会代表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1日下午,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79.31%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

根据该决议,国家财政预算收入总额达1212.18万亿越盾(约合534亿美元),国家财政预算支出总额达1390.48万亿越盾(约合613亿美元)。国家预算赤字达178.3万亿越盾(约合79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国家预算贷款总额为340.157万亿越盾(约合150亿美元)。

该决议要求政府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将其与货币政策同步展开,旨在协助生产经营活动,继续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控制通货膨胀,提高经济增长率。政府加强金融银行的纪律,按法律规定实施国家预算政策;加强对国家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公开性和透明性;检查税务,防止税收流失,阻止走私、商业欺诈、逃税等行为,及时发现与处理商业欺诈和逃税行为等。

此外,越南政府将大力国家预算支出管理的行政改革力度;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反浪费法》和《反腐败法》。

越南政府将基本工资从121万越盾上调到130万越盾,对退休金、社会保险补贴、有功者补助金等调整相当于基本工资水平,实施时间从2017年7月1日起。2017年,发行50万亿越盾(约合22.2亿美元)的政府债券,对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重要和紧急项目工程进行投资。严格控制国家财政赤字;加强信贷款项和付款活动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公共债务、政府债务和国家的外国债务等贷款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此外,11日下午,出席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的81.34%国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农业土地使用税减免的55号决议修改补充决议。决议中已明确规定享受减免税的对象和期限,即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决议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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