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十六号公报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6月12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了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十六号公报 ảnh 1 国会代表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6月12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了会议。

上午:

一、国会表决通过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决议。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所作的有关吸收、解答国会代表所提出关于2018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的报告,听取国会副秘书长黎部领所作的2018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决议(草案)。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决议(草案),赞成率88.80%。

二、国会表决通过《中小企业扶持法》。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青所作的《中小企业扶持法(草案)》介绍、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中小企业扶持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规定。

三、国会就2015年国家财政决算展开讨论。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10位国会代表陆续在会议上发表讲话,讲话内容围绕2015年财政收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财政支出分配和执行情况、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的措施、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问题。

其后,财政部长丁进勇发表讲话,吸收并对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解释澄清。

当天上午,正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的古巴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国会)主席埃斯特万·拉索·埃尔南德斯(Esteban Lazo Hernandez)在此次会议上发表讲话。

下午:

一、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表决通过阮幸福同志所作有关国会自6月16日至闭幕日议程调整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这份报告,赞成率达86.97%。

二、国会表决通过《外贸管理法》

国会听取武鸿青同志所作的《外贸管理法(草案)》介绍、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这部法律第六条、第七条和全文内容。

三、国会就《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决议(草案)》展开讨论。

国会听取武鸿青同志所作的有关《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决议(草案)》介绍、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

国会就《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决议(草案)》展开讨论。共有17位国会代表发表讲话和1位国会代表对讲话内容提出意见。讨论内容主要围绕该决议草案法律性质、概念、适用范围;不良贷款处置原则、出售方式以及金融机构抵押权、贷款担保纠纷处理机制、抵押物优先处置权、形成不良贷款的个人和组织责任追究等问题。

其后,越南国家银行行长黎明兴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澄清。

6月13日星期二,国会在会堂举行会议,听取选民向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意见处理报告,接受国会代表的质询并提出质询。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对此次会议进行现场直播。 (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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