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七次会议:选民们所提出的2290条意见依法得到处理

5月20日上午,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七次会议上,国会常委会民愿委员会主任阮青海阐述关于选民们向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处理情况监察结果报告。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七次会议:选民们所提出的2290条意见依法得到处理 ảnh 1国会常委会民愿委员会主任阮青海阐述关于选民们向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处理情况监察结果报告。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20日上午,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七次会议上,国会常委会民愿委员会主任阮青海阐述关于选民们向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处理情况监察结果报告。

报告显示,通过在第六次会议前后举行的1408场选民接待活动,民愿委员会共收到2293条意见,其中涉及国会活动的意见有57条(占2.49%),涉及政府和各部门、行业的调控工作的意见有2174条(占94.81%),涉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56条(占2.44%),涉及其他中央机关、组织工作的意见共6条(占0.26%)。至今共有2290条意见依法得到处理,占99.87%。

总体看来,选民们评价称,国会、国会直属机关以及国会代表所开展的活动取得高效益。通过与选民面对面亲切交流,党和国家领导已直接听取并解答选民们反映的问题,从而提高全国选民和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度。

选民们认为,政府和政府总理已不断努力对各个领域作出全面、高效、深切的指导意见,采取多项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企业、投资商和各阶层人民举行多场专题会议和对话,从而化解企业和人民遇到的困难。许多部门、行业已开展组织员额精简、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

至今,递交政府、政府总理、各部门行业的2174条意见中得到解决的有2172条(占99.9%)。选民们递交意见的主要内容围绕农业和农村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投资、金融银行、生产经营、市场管理、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环境、国家机构组织、行政审批改革、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反腐败、信访诉求处理工作等问题。

然而,选民们所提出关于《公共投资法(修正案)》、《地方政府组织法》、《劳务法》、《有功者优抚法令》等部分法律文件修改补充问题的意见未能得到快速处理,而需要时间进行总结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接收并处理各地方选民递交的所有56条意见。选民们的意见涉及提议继续检查、修改和颁发《刑事法》、《刑事诉讼法》、2015年《民事法》实施细则,提升各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质量的措施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回收等问题。

据民愿委员会和全国63个国会代表团的评价,各部门、行业在吸取选民意见中已尽职尽责,解答内容简洁易懂并具有针对性。

选民们希望政府、各部门、部级机关须改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寻找措施协助人民群众在网上查询关于经营生产活动的新政策和法律规定。此外,政府应指导各部门、行业制定详细计划有效解决各领域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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