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各地纷纷举行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

越共中央企业团工委3月24日在河内举行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纪念仪式暨2018-2020年阶段中央企业团工委个人和集体表彰仪式。
越南各地纷纷举行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 ảnh 1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代表向优秀个人颁发纪念章。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人民报》报道,越共中央企业团工委3月24日在河内举行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纪念仪式暨2018-2020年阶段中央企业团工委个人和集体表彰仪式。

在仪式上,各位代表回顾了共青团的光荣传统,盘点了中央企业团工委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国家融入国际社会期间取得的值得骄傲成就。值此之际,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代表向18名个人颁发“致力于青年一代”纪念章,中央企业团工委向45个团支部和45名团工委书记颁发奖状,表彰其在2018-2020年阶段在共青团和青年运动工作所取得的出色成绩。

♦当天晚上,中央少先队委员会在太原省举行“走上共青团”艺术晚会暨面向纪念胡志明少年先锋队成立80周年的高点竞赛启动仪式。

面向纪念胡志明少年先锋队成立80周年的高点竞赛将设有许多活动,包括:“骄傲先锋队传统”见面会、“红领巾永远在我肩旁上”竞赛、“儿童历史家”历史和民族传统演讲竞赛、会面当地党和政府领导等活动。

♦海防团市委3月24日上午举行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纪念仪式。

在仪式上,各位代表一起回顾了共青团90年来的光荣发展史。在党和敬爱胡志明主席的领导下,胡志明共青团和越南历代青年已继承并持续写下前几代的光荣传统。

值此之际,海防市市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委员会向海防市团市委赠送题为“海防青年:团结、创新、本领、先锋,积极致力于海防市建设和发展事业”的一面旌旗;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向21名个人颁发“致力于青年一代”纪念章,向11个集体颁发奖状等。

♦承天顺化省团省委3月24日上午举行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纪念仪式。

面向年年胡志明共青团成立90周年,承天顺化省各级共青团积极推动竞赛运动、灵活、创新、发挥先锋精神、自愿开展举办许多青年活动。

值此之际,该省团省委推出“胡志明共青团历史和1930-2020阶段承天顺化青年运动”一书,表彰19名优秀团干部和12个集体。(完)

越通社

更多

布沥(Bù Lạch)草地有机腰果农业合作社社长氏快与越南英特斯纳克腰果有限公司代表签署腰果收购合作协议。图自同奈报。

从山村走向国际市场

现年41岁、居住在同奈省寿山乡的墨侬族女士氏快(Thị Khưi)不仅继承祖辈建设家乡的事业,而且还成为当地少数民族地区一家合作社的主任,率先把越南农产品带到世界,同时推动可持续的有机农业发展,帮助当地少数民族同胞过上富足的生活。

九龙江三角洲首次进行脑死亡捐献者肾脏移植手术。图自越通社

九龙江三角洲首次进行脑死亡捐献者肾脏移植手术

11月14日,芹苴中央综合医院发布消息称,该单位已同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大水镬医院、108军队中央医院、中央儿童医院配合从一名脑死亡捐献者获取并转运5个器官,为正在等待移植的患者实施移植手术。这是九龙江三角洲医疗行业的重要里程碑。

被告们聆听了法庭的判决。图自越通社

河内铂尔曼酒店赌案:141名被告获刑

过16天的审理与合议,河内市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下午对发生在铂尔曼(Pullman)酒店一楼国王俱乐部(King Club)赌场的万亿赌博案作出判决,141名被告获刑。

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副主席潘红恩发言。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接收数万亿越盾援助款物 支援灾区民众

胡志明市已向北部和中部地区受灾地方提供超过1640亿越盾现金援助及价值逾70亿越盾的物资。该信息由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副主席潘红恩在11月12日下午举行的风灾洪涝受灾群众援助接收仪式上公布。

越南首款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正式亮相。图自越通社

越南首款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正式亮相

GSM与VinBus联合推出越南首个“专属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这是目前唯一完全符合《2024年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学生接送车技术安全标准的客运车辆,其便利设施和科技系统专为校园环境量身打造。

附图:坚决打击IUU捕捞。图自越通社

解除IUU黄牌警告: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为落实政府总理于2025年10月17日签发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捕捞及促进越南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月实施计划》的第2310/QĐ-TTg号决议,永隆省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11月12日,金瓯省人民法院在金瓯省督江乡(Sông Đốc)按《刑法》第34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开审理 “组织他人非法出境”和“非法运输货物过境”的两起案件。图自越通社

严惩涉打击IUU捕捞相关违法行为

11月12日,金瓯省人民法院在金瓯省督江乡(Sông Đốc)按《刑法》第34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开审理 “组织他人非法出境”和“非法运输货物过境”的两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