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坚决反对,并要求中国尽快归还于5月16日中方所扣留的越南广义省QNg55003TS号渔船和全部财产,同时要求中国立即停止类似行为。越南也要求中国释放于2012年3月4日被中方扣留的越南QNg66101TS号渔船。”上述是越南 外交部 发言人梁青毅于2012年5月24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中国非法扣留越南渔船的问题 时所强调的。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表示说: “中方于2012年5月21日通知,2012年5月16日,中国渔政机构 在黄沙群岛海域扣留越南QNg50003TS号和QNg55003TS号等两艘渔船和14名渔民。2012年5月21日下午1时,中方已释放QNg50003TS号渔船和14名渔民,但没收越南QNg55003TS号渔船和这两艘渔船的全部海鲜、财产和渔具。收到中方通知后,越南外交部代表已向中国驻越大使递交公函。公函指出,中方阻止和扣留越南渔船和渔民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进行合法、正常捕捞作业是严重侵犯越南主权、主权权和管辖权的行为。据悉,2012年5月23日上午,14名渔民和QNg55003TS号渔船已于安全抵达陆地。”(完)
胡志明市积极推动与中国各地方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胡志明市始终重视并积极推动与中国各地方扩大友好交流与互利合作。这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阮禄河于1月27日晚在由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举办的庆祝越中建交76周年(1950-2026)纪念活动上所强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