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总署透露,2012年上半年,越南全国发现49起贪污案件,涉案人员为 67名,贪污财产总值达1327亿越盾。
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建议收回1320亿越盾,其中已经收回602亿越盾,建议对8个涉案集体、29涉案个人进行行政处理和向刑事调查机关移交27起案件和35涉案人。
从现在至今年年底,监察全部门加强监察和检查活动,特别是社会舆论关注的领域;指导、检查与监督各监察代表团的活动;公开监察工作的正确结论;敦促与检查实施和监察后的处理工作。
另外,越南政府监察总署还集中修改与完善预防贪污现象发生的措施与方式,展开多项配套预防贪污措施,同时强调公开国家机关的活动和其透明度;监察关于预防贪污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促进各级部门行业贪污预防工作。
另一个方面,越南人民公安的调查机关也受理调查248起贪污案件和572涉案被告,其中起诉117起案件和217被告,涉案总金额达6579亿越盾和120万美元,收回并缴纳国库130.5亿越盾。(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