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2013年7月15日已签发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供应及使用和网络信息的72号议定书。
该决定仔细规定互联网服务、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的管理、供应及使用机制,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与其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据此,该议定书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发展与管理政策,包括加大在经济社会领域,尤其是在教育培训,卫生,科研,技术等领域的互联网使用力度,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生活质量。
该议定书鼓励使用越语来编写网站内容及开发网络应用程序,为使用因特网的越南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推进在互联网上提供健康信息。禁止利用因特网危害国家安全,骚乱社会秩序,违反 国家 法律及社会公德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未成年人受互联网的负面影响。
越南政府于2008年 8月28日签发关于互联网服务管理、供应和使用的 97号议定书在新议定书生效之日起无效。
上述新议定书自2013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