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10月28日,在新加坡律政部总部,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标志着越南与新加坡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的新里程碑。

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协定。图自越通社
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协定。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10月28日,在新加坡律政部总部,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标志着越南与新加坡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的新里程碑。两国在这一领域的合作。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Murali Pillai)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协定。

穆仁理部长表示,新加坡与越南在外交以及经济、技术和法律领域有着密切和长期的关系。新加坡和越南也是《东盟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缔约国,两国多年来根据该条约密切合作。两国新签署的双边协定建立在这一坚实基础上,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更有效的合作铺平了道路。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表示,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是两国全面合作成果的证明,为推动越新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入、务实发展作出贡献。

签署仪式前,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就多项议题交换了意见,并希望进一步加强新越两国的关系。

当天下午,在瑞吉酒店(St.Regis),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还与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Lucien Wong)举行双边会晤。双方讨论了两国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强东盟国家-中国检察长会议机制合作、各级代表团互访、交流打击金融犯罪特别是跨国金融犯罪合作经验、有效落实最近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等许多议题。(完)

越通社

更多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阮禄河(右)与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唐立。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积极推动与中国各地方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胡志明市始终重视并积极推动与中国各地方扩大友好交流与互利合作。这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阮禄河于1月27日晚在由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举办的庆祝越中建交76周年(1950-2026)纪念活动上所强调的内容。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拜会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图自越通社

加强青年一代对越老特殊关系的宣传教育

1月27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拜会了正在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夫妇与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老挝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夫妇合影。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培育与发展越老特殊关系

双方承诺继续培育“伟大友谊、特殊团结、全面合作与战略对接”的越老关系,使之不断向前发展,在国防安全工作中加强密切配合,继续推动经贸、投资、经济一体化、文化社会和教育等领域的合作迈向新台阶。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会议上通报越共十四大取得的成果。图自越通社

越南向各国驻越外交代表机构及国际组织通报越共十四大成果

1月27日,受越共中央委员会委托,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诚心;中央宣教和民运部副部长潘春水;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武成兴共同主持了会议,向各国驻越外交代表机构及国际组织通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果。

老挝国家通讯社《巴特寮》(Pathetla)新闻网26日刊登关于通伦·西苏里访越之行的文章。图自越通社

老挝媒体:通伦·西苏里访越之行有助于密切越老双边关系

越通社驻老挝记者报道,老挝媒体26日发表文章指出,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及夫人1月26日至27日对越南进行的国事访问,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老越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伟大友谊、特殊团结、全面合作与高度战略对接关系。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向已故越共中央总书记长征进香缅怀 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春节前走访慰问党和国家原领导人

在2026年新年和即将迎来丙午传统春节之际,1月27日上午,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在河内市走访多位革命老前辈和党、国家领导人家属,并前往纪念区进香缅怀,表达深切感恩之情,强调继承革命传统、建设民主、法治、现代化国会的重要意义。

从决议到实践:人民是越南各项决策的主体。图自越通社

从决议到实践:人民是越南各项决策的主体

埃及Liga Hispano和Elsoot等报于1月26日一律发文,强调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文件确立了一套具有战略性、长期性且富有深厚人文关怀的国家发展目标体系。文章强调,肯定“人民是中心、是主体”、“以民为本”,不仅是对传统思想的继承,更是越南共产党在领导思维和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