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新加坡关系继续全面发展

越南-新加坡战略伙伴关系已经和正在为推动两国关系全面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新加坡战略伙伴关系已经和正在为推动两国关系全面发展创造便利条件。这是越南驻新加坡大使陈海厚接受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采访时所强调的内容。

陈海厚大使表示,越南与新加坡建交40年以来,两国在政治、经济、各部委行业之间、文化、民间交流等各个领域的合作关系已取得丰硕成果。

政治方面,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2013年5月底访问新加坡并出席香格里拉对话会(Shangri La)是第一个大事件。阮晋勇总理在对话会上提出关于“建立战略互信”的倡议,为地区和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贡献,已吸引了新加坡、地区和国际舆论的关注,并留下深刻印象。在此期间,阮晋勇总理已同新加坡企业举行多场高级别会议及论坛,旨在促进两国经济和其他领域的合作关系发展。

第二个大事件是新加坡总理李显龙(Lee Hsien Loong)于今年9月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访越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建立越新战略伙伴关系。除了与新加坡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之外,2013年,越南已分别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法国等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将越南与世界各重要伙伴的关系提升到新高度。

关于经贸关系,李显龙总理访越期间,双方共同举行设在越南广义省的第5个越新工业园区(VSIP)的动工仪式。可以说,投资是越新经济合作方面最让人印象深刻的领域。2013年前11个月,新加坡对越新注册投资总额达43亿美元,将新加坡对越投资总额增至292亿美元。新加坡对越投资总额占2013年外商新注册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一。

2013年前9个月,两国双向贸易总额达126亿新加坡元,其中,越南向新加坡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3%。此外, 2013年,越新两国各部委行业、各地方之间关系和民间交流也十分活跃。

陈海厚大使认为,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将为两国各部委行业在2014年提出合作方向、措施和行动计划提供法律基础。2014年是东盟各国准备建立东盟共同体和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关键一年。这将为推动2014年越新两国在经贸、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关系做出贡献。(越通社-VNA)

更多

纪念八月革命胜利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80周年庆典的海外越南人方阵。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将国家建设的渴望转化为切实行动

曾任德国内政部移民局高级专员胡玉胜在接受越通社采访时表示,越南党和国家始终通过多种机制倾听民意,为海外侨胞参与国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将其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转化为具体行动。

越南和平委员会成立75周年(1950~2025年)纪念典礼。图自越通社

越南和平委员会:在越南民间外交史上留下深刻而突出的烙印

75年来,越南和平委员会始终坚持将和平目标同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平运动,形成对外工作合力。在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民间外交骨干作用,为和平、合作与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而负责任的声音。

越南—瑞士经济论坛秘书长瑞秋·阮·伊申施密德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海外侨胞与祖国同心:为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而自豪

越南党和政府始终将海外越南人社群视为民族大团结事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立场不仅体现于各项纲领性文件和决议中,更通过搭建对话平台、畅通建言渠道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得以落实,使海外侨胞能够切实参与到国家建设与发展进程中。越南—瑞士经济论坛秘书长瑞秋·阮·伊申施密德近日在日内瓦接受越通社专访时如此表示。

2025年3月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大印尼运动党(Gerindra)主席普拉博沃·苏比安托宣布将越南—印度尼西亚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尼建交70年:相似性转化为战略力量

七十年前,苏加诺(Sukarno)总统与胡志明主席为越南与印尼关系奠定了基础。如今,基于坚实的历史基础,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正站在新的门槛前,双边关系有望取得突破,在全球竞争时代步入更深入、更务实的合作阶段。

越南再次高票当选2026—2028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图自越通社

📝时评:确立国家在新纪元里的战略地位

2025年标志着越南发展进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转折点,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得到全面巩固。在世界形势错综复杂、难以预测的背景下,越南不仅要保持稳定,还要主动构建新格局,创造新动力,锤炼强大韧性,增强政策制定能力,从而为国家迈入可持续与繁荣发展的新纪元铺平道路。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加速完成“光中战役”,为越共十四大献礼

12月30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光中战役”中期总结会议,审核评估中部灾区房屋修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政府总部,分会场设在广治、顺化、岘港、广义、嘉莱、得乐、庆和、林同等受灾的八个省市。

附图。图自越南律师报

对未成年犯罪人员采用电子监控措施

政府颁布第333/2025/NĐ-CP号决议,对在社区实施的转向处理若干措施;社区转向处理的职责、程序和手续;以及对未成年犯罪人员适用电子监控措施和社区再融入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