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就海洋和海洋法召开全体会议

第71届联合国大会12月7日在美国纽约总部举行关于“海洋和海洋法”议题的全体会议。
越通社纽约12月8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12月7日在美国纽约总部举行关于“海洋和海洋法”议题的全体会议。
联合国成员国、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ISA)、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等的代表出席会议。
与会代表就联大关于海洋和海洋法、渔业可持续发展、世界金枪鱼日等的决议草案进行讨论,并对联合国秘书长关于海洋和海洋法议题的报告提出意见。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在会议上发言时对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非正式磋商进程第十七次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6次缔约国会议议、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2届会议等所取得的成果,尤其是适用于因UNCLOS解释和适用问题产生的争议的争端解决机制表示欢迎并对其给予高度评价。
阮芳娥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维护海上和平安全和确保航行与飞越自由与安全作出重要贡献。作为该公约的一个缔约国,越南一向遵守《公约》各项规定并积极主动参与到《公约》框架下的各项活动中来。
提及东海复杂多变的形势时,阮芳娥强调,越南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在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等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并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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