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发表第二十三号公报

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7日发表第二十三号公报。
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7日发表第二十三号公报,内容如下:

6月17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表决通过《内陆水路交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全文。

其后,国会就《企业法》(修正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26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关于本法的适用对象;

——关于行业及经营条件;

——关于社会型企业;

——关于注册成立企业的相关事宜;

——关于国有企业;

——股份公司管理等。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就《国籍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4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修改2008年《越南国籍法》的第二款第十三条。

其后,国会就加入《开普敦公约》及其议定书进行讨论。

按计划,6月18日星期三,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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