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13日,河内市交通运输局透露,该局刚颁发关于落实交通运输部部长有关试点组织陆路客运活动,确保安全、灵活、有效适应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规定的第4579/SGTVT-QLVT号通知。
河内市交通运输局建议固定路线汽车运输单位制定客运组织方案,包括线路、行程、交通工具、司机、乘务员等,确保道路运输经营条件和防疫规定,以便获得交通运输局批准;在营运车辆上张贴防疫出行二维码,乘客上车时必须扫码。
同时,固定线路汽车运输单位严格执行第1777/QĐ-BGTVT号决定,每天要对运输车辆、旅客、发生的问题等方面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在每日13时前向河内市交通运输局汇报。
运输单位必须制定旅客名单,向旅客居住地政府通知,从而按照卫生部和各地具体规定对旅客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防疫安全,避免使疫情向社区扩散。运输单位必须保留自行程结束后至少21天的旅客名单;向车站提供旅客清单,从而进行汇总并提交河内市交通运输局。
另一方面,交通运输局责成该局稽查部门加大在试点时间内对运输活动的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并汇报河内市交通运输局,进而汇报越南道路总局和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及交通运输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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