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外长理事会会议上,欧盟27个成员国代表一致同意将与越南签署《欧盟-越南全面合作伙伴协定》(PCA)。

越通社驻比利时记者报道,《欧盟-越南全面合作伙伴协定》包括8章65条,其中肯定了双边关系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在合作发展、经贸投资、司法合作等所有领域的全面合作框架;维护和平与国际安全合作等许多内容。

《欧盟-越南 全面合作伙伴协定》被视为推动双边关系进入合作范围更广、合作内容更为丰富、合作水平更为深刻的新发展阶段,使双边合作关系相称于欧盟的新规模和越南日益 上升的国际地位。 此前,2010年10月,越南与欧盟经过两年时间和九轮 正式谈判结束后,越南 政府总理阮晋勇已经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Jose Manuel Barroso)草签了《欧盟-越南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定》。(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