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交通运输部的消息,越南卫生部刚就已放宽防疫措施的各地方客运活动组织计划的草案提出书面建议。
其中,卫生部强调,对于已接种第一 剂疫苗三周以上、已接种全剂疫苗的人员以及在 6 个月内已康复新冠患者乘坐飞机、火车或水上交通工具时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检测。
对于客运服务单位,卫生部建议当出现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时立即实施防控与处理措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工作场所发现确诊病例时,必有医务人员和部门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协调处理。
对于公路、铁路、内河和航海(航空除外,适用其他通知)的公共交通工具,卫生部建议允许在中低风险的地方和地区运营;在高风险的地区以低于或等于50%的运力运营,特高风险地区和地方停止运营(拥有隔板和电子支付模式的9座以下出租车等除外)。
公共交通工具必须配备洗手液和医用口罩; 并做好消毒处理工作。
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和乘务员必须遵守5K原则,进行健康申报,在出现咳嗽、发烧、呼吸急促或相关流行病学因素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检测 (适用 PCR检测技术或快速抗原检测)。
对于乘客,除了遵守5K原则和进行健康申报外,卫生部要求乘坐飞机、火车和水上交通工具(从海岸到岛屿的路线除外)者须持有 72 小时内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
然而,对于已接种第一 剂疫苗三周以上、已接种全剂疫苗的人员以及在 6 个月内已康复新冠患者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