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018年9月23日,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已代表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签发关于邓氏玉盛女士担任国家代理主席的第317/TB-UBTVQH14号通知。
通知的内容如下: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根据第57/2014/QH13号国会组织法;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分工越共中央委员担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代理主席的结论,
国会常委会郑重通知:
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将担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代理主席职务,截至国会选出产生新国家主席为止。
国会常委会郑重向国内外机关和组织以及全国选民和人民公布该通知。(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