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期间,9月17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旨在将有关海关过境系统的第7号议定书落地实施的有关通过东盟海关过境系统进行过境货物的海关手续、检查、监督有关规定的法令(草案)提出了意见。
越南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在会议上就旨在将有关海关过境系统的第7号议定书落到实处的有关通过东盟海关过境系统进行过境货物检查、监督及相关的海关手续的法令(草案)作呈文时强调,制定该议定是必要的,其有助于为开展包括越南在内的东盟国家之间的货物过境的海关手续现代化建设奠定法律基础。同时,该议定的颁布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发挥越南在过境货物运输中的地理位置优势。
会上,国会常委会委员均强调了颁布该法令的必要性,旨在将第7号议定书内化,使其符合越南所参与的国际条约。
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强调,该议定需要确保越南海关部门与其他国家的互联互通,同时需要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越南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国会副主席冯国显认为,该议定需要遵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所作出结论的原则,即不全部采用第7号议定书的全部内容,而对其部分内容进行法律内化,以确保越南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与会代表在会上认为,政府需要加大指导力度,继续提高海关部门的能力,确保其安全和互联互通,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反走私和商业欺诈等。(完)
越南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在会议上就旨在将有关海关过境系统的第7号议定书落到实处的有关通过东盟海关过境系统进行过境货物检查、监督及相关的海关手续的法令(草案)作呈文时强调,制定该议定是必要的,其有助于为开展包括越南在内的东盟国家之间的货物过境的海关手续现代化建设奠定法律基础。同时,该议定的颁布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发挥越南在过境货物运输中的地理位置优势。
会上,国会常委会委员均强调了颁布该法令的必要性,旨在将第7号议定书内化,使其符合越南所参与的国际条约。
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强调,该议定需要确保越南海关部门与其他国家的互联互通,同时需要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越南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国会副主席冯国显认为,该议定需要遵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所作出结论的原则,即不全部采用第7号议定书的全部内容,而对其部分内容进行法律内化,以确保越南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与会代表在会上认为,政府需要加大指导力度,继续提高海关部门的能力,确保其安全和互联互通,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反走私和商业欺诈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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