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加大边境贸易促进力度

越南工贸部日前在老街省老街市举行了“供应商与各出口企业对接和贸易促进会”,意在提供有关越中两国进出口政策的信息以及有关越南商品在疫情背景下出口到中国市场的具体条件。
越中加大边境贸易促进力度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老街省——越南工贸部日前在老街省老街市举行了“供应商与各出口企业对接和贸易促进会”,意在提供有关越中两国进出口政策的信息以及有关越南商品在疫情背景下出口到中国市场的具体条件。

此次会议是2020年第20届(河口)越中边界经贸交易会框架内的活动。

老街省工贸厅领导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为了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继续发挥贸易互联互通的作用并促进跨境贸易活动,老街省与中国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开展考察、评估实际情况并报告两国政府有关老街省金城(2号)陆路国际口岸-中国北山口岸的延长通关时间(越南时间22时;中国时间23时)。在等待两国政府批准,双方正在对各种农水产品试点采用上述通关时间。 

老街省将继续提议中国云南省将老街-河口铁路国际口岸列入被允许进口越南农产品的口岸名录。

同时建议中国云南省报告主管当局对获许进口到中国的越南水果产品清单进行补充,如:榴莲、胡椒、柠檬、辣椒等,意在提高通过老街-河口国际口岸的商品进出口金额。

老街省工易厅厅长黄志贤提供了一些与越中边贸活动有关的政策以及有关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新消息。

会议还提供了有关越南和中国进出口政策的更多信息。对于出口方式,在普通的国际贸易领域中,出口到中国的越南农水产品将享受按照《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优惠进口税率。目前,出口到中国的大多数农水产品享受零关税。

在边境贸易领域中,如果通过各地方的口岸(位于与中国接壤的省份,不是国际口岸)出口到中国,将采取单独机制,即进口商将不会必须缴纳增值税,而只要根据当地规定支付费用。

此外,对于边境居民交流政策,中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可享受免税政策,商品交换活动的增值税不超过8000人民币/人/天(约合2800万越盾)。

关于越南与中国之间的税收、收费和贸易政策,可根据《自由贸易协定》来实施。 其中,大部分进口税均为零。 但是,越南与中国之间的陆地边界线较长,因此双方进出口方式主要为边境贸易。 因此,边境贸易进出口活动仅收费用,不收税款。(完)
越通社

更多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新鲜柚子成功准入澳大利亚市场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近日在生物安全进口条件数据库(BICON)上正式更新了对越南新鲜柚子的进口条件。这一举措标志着该产品进入澳洲市场的谈判进程取得重大突破。越南农业与环境部种植及植物保护局表示,此项法律依据的落实,标志着双方已完成风险评估并就技术要求达成一致。这为越南新鲜柚子在不久的将来正式实现对澳实地出口铺平了道路。

2025年越南小型企业呈现积极增长态势,84%的企业实现增长。图自越通社

技术巩固越南小型企业增长信心

根据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CPA )4月21日在胡志明市公布的亚太地区小型企业调查,2025年越南小型企业呈现积极增长态势,84%的企业实现增长,较上年略有上升。

越南仍是美国最大的木制家具供应国,出口额13亿美元。图自越通社

越南企业着力巩固重点农产品出口市场

2026年第一季度末,美国继续是越南农林水产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占18.3%的市场份额,但较2025年同期下降5.2%。这是一个规模庞大但竞争激烈、标准苛刻、政策快速变化的市场,要求出口活动灵活适应地缘政治波动和全球供应链变化。

胡志明市继续确定保持全国经济龙头地位的目标。图自越通社

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互补作用

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和关于继续革新、提高国有经济效率的第79-NQ/TW号决议,对胡志明市乃至越南的增长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银行业:完善机制体制,为数字支付奠定基础

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57-NQ/TW号决议精神,越南国家银行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底,无现金支付交易价值约为GDP的28倍,拥有银行账户的人口比例接近87%。同时,依托人口数据这一“黄金资源”,数据清理和系统安全工作取得重要突破。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水果产业的新里程碑

越南水果产业近期连续创下重要里程碑:首批榴莲通过谅山省友谊国际口岸以“绿色通道”机制出口至中国;经过两年的谈判,绿皮柚子首次正式出口至澳大利亚等。这些积极信号彰显了越南水果的巨大潜力。

2026年越南品牌周开幕式。图自越通社

国家品牌:助力越南在全球价值竞争中实现新定位

国家品牌被视为提升越南地位,鼓励企业从加工生产转向创新,并打造可持续价值的战略工具。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越南工贸部贸易促进局副局长黄明战分享了在新阶段发挥国家品牌计划作用的关键方向和解决方案。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建议中国保障对越南航空业的燃料供应

越南航空局建议中国民用航空局考虑指导相关航空燃油供应商,包括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CNOOC)根据所签署的合同,继续为越南的航空燃油进口商维持充足、稳定的航空燃油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