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普惠制,在3年之内一个国家向欧盟出口的某类产品量超过欧盟从各受惠国进口总量的17.5%(纺织品为14.5%),那末该产品将从GSP中 “毕业”,不再享受普惠制待遇。(越通社)
为民营经济实现突破创造可持续动力
自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 68-NQ/TW号决议近一年来,该领域的政策版图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并传递出一个一贯的信息:民营经济不再是辅助力量,而是被定位为增长最重要的动力。 从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框架到扩大投资空间,特别是在战略性基础设施领域,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强有力决策正为民营企业的突破性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