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刚发布四项通知。据此,按照自由贸易区框架内的规定,越南继续落实削减进口税的承诺。
上述四 项通知是关于越南落实 东盟—日本、越南—日本、东盟—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和东盟—印度等自由贸易区的降税 承诺 的2012年特别优惠进口税表 。
这些特别优惠进口税表涉及的商品均符合于2012年越南商品名录,按照八位编码分类。特别优惠进口税率是在遵守所签署承诺的原则上制定的。针对上述四 项特别优惠进口税表以外的商品征收其进口申报时的最惠国税率。(越通社 )
PPP高级对话:越南愿意推进带动性广的项目
为打造一个供国家管理机构、发展伙伴和私营投资者交换实践经验的对话平台,11月25日,越南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联合主办了题为“合作、创新、效率”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高级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