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11月23日上午在河内圆满闭幕后,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主持召开记者会,公布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取得的成果。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ảnh 1越南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在记者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23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11月23日上午在河内圆满闭幕后,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国会副秘书长、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黎部领和国会副秘书长、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黄青松共同主持召开记者会,公布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取得的成果,信息传媒部部长张明俊出席。

黎部领在记者会上表示,经过26天认真工作后,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已圆满完成有关立法、最高监督工作等各项议程,并对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在此次会议上,国会已审议并通过《信仰宗教法》、《财产拍卖法》和《投资法》(修正案)三部法律和关于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行签发电子签证的决议、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决议、2017年中央财政分配决议、五年财政计划决议、中期公共投资计划(2016-2020年)决议、经济结构调整计划(2016-2020年)决议、关于农业土地使用税减免 优惠的第55/2010/QH12号决议的修改补充决议、 关于继续提升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效率的决议、有关质询和回答质询的决议和关于停止实施宁顺核电站建设项目的决议等11项决议。

至于《结社法》和《刑法》 (修正案),因国会代表仍存在不同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国会决定在本次会议上暂时不通过《结社法》和《刑法》 (修正案),同时责成国会常委会指导草拟机关和审查机关紧密协调联动,认真征求国会代表的意见,以继续整理与完善法案,于2017年5月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通过。此外,国会还对其他14部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在此次会议上,全国选民和人民向国会递交意见建议达2406条,各国会代表向政府总理和部长提出100 条意见。 此次会议是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举行的首场质询活动。

国会已颁布有关质询和回答质询的决议,要求政府总理、各位部长扎实践行其在国会和全国选民面前许下的承诺,为国会检查监督实施情况,满足人民要求与愿望奠定基础。(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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