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专责代表对《网络安全法》草案持不同意见

4月4日下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大厦召开国会专责代表会议,就《网络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
越南国会专责代表对《网络安全法》草案持不同意见 ảnh 1昆嵩省国会代表发表意见。(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4日下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大厦召开国会专责代表会议,就《网络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

会上,与会代表就《网络安全法》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讨论的热点议题内容之一是外国企业为越南提供电信和互联网服务时如何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据《网络安全法》草案的主要问题报告内容显示,与会代表对于草案第34条第4款内容:“要求外国企业在越南提供电信和互联网服务时需要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和越南用户数据库服务器”的内容持有很多不同的意见。

对于在越南设立数据库服务器的要求,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建议,不在《网络安全法》草案中规定这一内容,以确保该部法律的可行性和外国企业在越南提供服务的方便性。对于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和越南用户数据库,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建议,保留这一内容在《网络安全法》草案中,但是对企业和在越南的数据存储有限制。上述规定将满足国家在保护数据主权的要求,并处理在网络空间中侵犯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秩序的情况和行为,同时结合外国企业提供跨境服务的义务和责任要求,协助提供信息和数据,以便调查,核实和处理在越南境内的使用者的有关违法行为,有效防止国内外反动对象和间谍的破坏活动。此外,上述的规定符合于越南参与的国际条约和越南2013年《宪法》,同时满足于当前形势的要求。

国会副主席杜伯巳发表讲话时强调,《网络安全法》草案是一个难度大、复杂的项目,其里面的很多问题很多代表持有不同的意见。通过这些不同意见的反映情况来看,该部法律的部分内容需要进行审查和完善,以确保其可行性。 保护网络安全的措施必须严格统一同时又要不影响公民的权利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纪念八月革命胜利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80周年庆典的海外越南人方阵。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将国家建设的渴望转化为切实行动

曾任德国内政部移民局高级专员胡玉胜在接受越通社采访时表示,越南党和国家始终通过多种机制倾听民意,为海外侨胞参与国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将其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转化为具体行动。

越南和平委员会成立75周年(1950~2025年)纪念典礼。图自越通社

越南和平委员会:在越南民间外交史上留下深刻而突出的烙印

75年来,越南和平委员会始终坚持将和平目标同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平运动,形成对外工作合力。在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民间外交骨干作用,为和平、合作与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而负责任的声音。

越南—瑞士经济论坛秘书长瑞秋·阮·伊申施密德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海外侨胞与祖国同心:为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而自豪

越南党和政府始终将海外越南人社群视为民族大团结事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立场不仅体现于各项纲领性文件和决议中,更通过搭建对话平台、畅通建言渠道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得以落实,使海外侨胞能够切实参与到国家建设与发展进程中。越南—瑞士经济论坛秘书长瑞秋·阮·伊申施密德近日在日内瓦接受越通社专访时如此表示。

2025年3月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大印尼运动党(Gerindra)主席普拉博沃·苏比安托宣布将越南—印度尼西亚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尼建交70年:相似性转化为战略力量

七十年前,苏加诺(Sukarno)总统与胡志明主席为越南与印尼关系奠定了基础。如今,基于坚实的历史基础,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正站在新的门槛前,双边关系有望取得突破,在全球竞争时代步入更深入、更务实的合作阶段。

越南再次高票当选2026—2028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图自越通社

📝时评:确立国家在新纪元里的战略地位

2025年标志着越南发展进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转折点,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得到全面巩固。在世界形势错综复杂、难以预测的背景下,越南不仅要保持稳定,还要主动构建新格局,创造新动力,锤炼强大韧性,增强政策制定能力,从而为国家迈入可持续与繁荣发展的新纪元铺平道路。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加速完成“光中战役”,为越共十四大献礼

12月30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光中战役”中期总结会议,审核评估中部灾区房屋修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政府总部,分会场设在广治、顺化、岘港、广义、嘉莱、得乐、庆和、林同等受灾的八个省市。

附图。图自越南律师报

对未成年犯罪人员采用电子监控措施

政府颁布第333/2025/NĐ-CP号决议,对在社区实施的转向处理若干措施;社区转向处理的职责、程序和手续;以及对未成年犯罪人员适用电子监控措施和社区再融入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