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两国领导人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70周年

2020年1月18日是越南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70周年。值此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政府总理阮春福和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已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70周年。
 越中两国领导人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70周年 ảnh 1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0年11月12日至13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图为阮富仲与习近平在欢迎仪式上向首都少年儿童挥手致意。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0年1月18日是越南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70周年。值此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政府总理阮春福和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已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70周年。

越南领导人在贺电中写道,“1950年1月18日是越南与中国两个邻国关系的重要里程碑。70年来,两党和两国人民已携手并肩,互相给予大力支持和宝贵的帮助,为各自国家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成功做出贡献;由胡志明主席和毛泽东主席以及两国历届老前辈领导人精心培育的友谊已成为两个民族宝贵的财富,为维持越中两国传统友好关系稳定发展趋势和为两国带来切实利益等做出贡献。

越南党和国家的一贯和长期主张为十分重视和愿尽力发展与中国党、国家和人民的传统友谊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其视为首要优先。

在地区和世界局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不断巩固和发展越中关系日益良好发展是历史责任,是客观要求和符合于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愿望。实践已证明,本着两国互相尊重、互利合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推动两国友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使其符合于两国人民根本和长期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巩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中国领导人在贺电中说,越南与中国是山水相连的邻国。自两国建交70年来,由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友谊已开花结果并取得长足发展,两国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各领域的合作交流不断走向深入,为两国人民带来切实利益。

在世界正面临空前巨变和越中关系也迈进继往开来关键时期的背景下,中方高度重视越中关系,希望同越方一道努力掌握好越中关系正确发展方向,促进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

值此之际,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越方主席范平明与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中方主席王毅互致贺电。(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图自越通社

越中关系进入日益有效务实的新发展阶段

越通社驻华记者报道,在出席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暨2025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CABIS)框架,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

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图自越通社

第70号决议: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

9月16日上午,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主任阮青毅就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越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2030年的目标和2045年的愿景》的第70-NQ/TW号决议作了专题报告。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越俄安全领域合作

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9月1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在全国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各项决议的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指出,第59号决议的出台是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越南融入国际体系的历史性转折点,确立了融入国际体系是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出席东盟检察长会议。图自保护法律报

越南积极同东盟携手打击跨境犯罪

9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与印度尼西亚、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9个东盟成员国的总检察长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推动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

越马旅游推介活动在胡志明市举行。(图片来源: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培育和维护越马友谊

越南和马来西亚都是东南亚国家,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始于数个世纪前。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克服了地区风风雨雨的种种困难,成为两国共同的骄傲,为两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将为实现发展突破注入新的强劲推动力

在会议上发言时,苏林总书记明确指出,第59号决议及第70、71、72号三项决议贯穿始终的精神是:从“颁布方针”迅速转化为“执行管理”,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将决议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资源、期限、可量化指标,并进行监督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