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ảnh 1被告人潘文英武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河内市人民法院同时以同样的罪名对阮友柏(1963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B61号局原副局长)和潘友俊(1955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综合之前有关 “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的判处,阮友柏和潘友俊的总刑期分别为11年和12年。

然而,潘文英武的总刑期尚未得到公布。此前,被告人潘文英武于2018年10月31日在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判处8年监禁。

此外,按照1999年《刑事法》第285条第二项的规定,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因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裴文成(1959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将)和陈越新(1955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上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0和36个月。

审判委员会认为,此案的被告人大部分是公安部门的骨干领导,却失去道德品质、不顾良好传统,利用职权为潘文英武积极效劳,或失职失责,为其所利用来收购岘港市和胡志明市各房地产项目,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这是极其严重的案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因此需得到严厉惩处。

潘文英武在本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其空壳公司要求并指使同案犯进行违法行为,同时享受所有非法利益。他的不法行为使国家损失1350亿越盾。

被告人阮友柏和潘友俊虽然明知潘文英武的行为是犯法的,但仍然草拟或在文件上小签并提交公安部第五总局和公安部领导签发有关文件,为潘文英武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进而对国家造成1320亿越盾的损失。

被告人陈越新和裴文成因渎职而分别对国家造成360多亿越盾和35亿越盾的损失。

一审法院建议警察机构继续调查胡志明市和岘港市职能机构的签发土地行为,若违法违规将按照法律规定严厉处置。(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东帝汶独立日50周年,图自越通社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东帝汶独立日50周年

值此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独立50周年(1975/11/28—2025/11/28)之际,2025年11月28日,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政府总理范明政、国会主席陈青敏分别向东帝汶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José Ramos-Horta)、东帝汶总理夏纳纳·古斯芒(Xanana Gusmão)和东帝汶国民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黎(Maria Fernanda Lay)致贺电。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祝贺新西兰驻胡志明市总领事斯科特·詹姆斯。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希望扩大与新西兰的合作

胡志明市是推动越新关系发展的领先地方,目前成为新西兰众多教育机构、组织和企业的可靠伙伴,该市两次荣幸迎接新西兰海军舰艇访问。这些活动不仅体现双方牢固的政治互信,更为两国各阶层人民增进交流、深化情感提供契机。

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阮文义上将与泰国代表团团长举行双边会晤。图自越通社

越南积极参与第26届东盟陆军司令会议

应新加坡陆军司令蔡德贤少将邀请,由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阮文义上将率领的越南人民军高级代表团于11月25日至28日赴新加坡出席第26届东盟陆军司令会议,并参加了第33届东盟陆军步枪射击比赛闭幕式。

冯松•英潘平向越南军队中央108号医院授予老挝国家友谊勋章。图自越通社

越老加强军事医疗合作

据越通社驻老挝记者报道,11月27日下午,越南108中央军队医院与老挝人民军103中央医院友好医院关系缔结20周年庆典在万象举行。

广西贸促会会长杨雁雁。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中国深化数字经济和绿色转型领域合作

越南与中国在数字经济和绿色转型领域仍有巨大合作空间,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这是在2025年秋季经济论坛框架下于27日下午在胡志明市举行的越南—中国企业对接研讨会参会代表的共同看法。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主持磋商活动。图自越通社

越南就第十一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开展磋商

11月24日至26日,第11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审议大会指定大会主席、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在奥地利维也纳主持了与各区域组织、缔约国以及设在维也纳的相关国际组织(其中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磋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