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广宁省——广宁省15日晚举行仪式,公布政府总理关于承认锦普市完成2018年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决议。
锦普市市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武决进强调,实施8年(2011-2018)以来,该市已投入逾3.2万亿越盾用于新农村建设计划。锦普市已达到和超额地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所有指标。其中,交通道路、电力与电信系统满足当地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年人均收入达4100万越盾,劳动参与率达95%以上, 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2.44%等。
锦普市是广宁省二线城市,地处北部重点经济区,也是广宁省重要交通枢纽。2016年锦普市的共和乡、锦海乡和杨辉乡达到省级新农村建设并展开实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2019年4月11日,政府副总理王廷惠签发关于承认锦普市完成2018年新农村建设任务的407号决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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