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越南就业必须具备下列5个条件:
一、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三、管理人员,执行经理,专家或技术工。
对从事诊疗工作并在越南直接从事诊疗工作或从事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工作的外国劳动者必须满足越南法律有关诊疗、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要求。
四、没有犯罪记录或根据越南法律或外国法律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获得国家权威机关关于使用外国劳务的书面许可。
就业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或按照:劳务合同有效期,外国方派往越南的外国劳工的工作期限;越方与外国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效期。
该议定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实施。(来源: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