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阮生雄:第十三届国会团结、智慧和真正革新

南国会以团结、民主、智慧、真正革新的精神和国会代表的高度责任、全国同胞和选民的支持已完成全部活动计划和巨大工作量。国会正抓紧展开最后工作,为胜利完成第十三届国会任期各活动计划作出努力。
国会主席阮生雄:第十三届国会团结、智慧和真正革新 ảnh 1国会主席阮生雄(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15年——实现2010—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最后一年已结束。这一年里,在地区和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国家在各方面仍取得巨大的成就。越南国会以团结、民主、智慧、真正革新的精神和国会代表的高度责任、全国同胞和选民的支持已完成全部活动计划和巨大工作量。2015年和2016年初几个月,国会正抓紧展开最后工作,为胜利完成第十三届国会任期各活动计划作出努力。

在2016丙申春节到来之际,国会主席阮生雄已百忙之中抽空就第十三届国会任期内各突出结果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

阮生雄主席认为,第十三届国会的最大成就是从立法、绝对国家各重要问题到监督工作已更加贴近人民。人民已对党、国会、政府更有信心。各质询活动和会议均公开举行,各媒体已向每户家庭、每个地区充分报道有关信息,让人民了解到党、国家正为他们做什么,国会正为他们商讨什么措施。国会已公开讨论国是,如制定宪法、决定提升工资、解决水电站水库、肥料、农药等问题,从而凝聚广大人民的共识,巩固人民对党的领导、国会运行的信心。

阮生雄主席表示,2013年宪法可以视为第十三届国会任期最深的烙印。越南已5次修改宪法,2013年宪法已继承包括1946年宪法在内的各项宪法。从第十三届国会任期初,国会已商讨修改宪法的计划,从而贯彻落实党的主张、路线和纲领。国会已在2011和2012年两年内作准备和征求人民意见。2013年底正式工作新宪法。这是民族巨大的成就,是在各阶层人民智慧的基础上构建的工程。2013年宪法是具有特别意义的法律政治事件,有效服务未来国家革新和长期发展过程。

关于国家机器,2013年宪法已明确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权利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模式。越南宪法中首次规定享有立法权的主体是政府,享有司法权的主体是法院。

2013年宪法已明确规定人权和公民权。其中强调,国家需尊重和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宪法同时肯定维护越南国家是各公民的责任,其中武装力量忠于党、祖国和人民,是核心力量;汇聚全民大团结力量来形成综合力量,为维护祖国做出努力。

2013年宪法已确定国家的对外路线,即就是继续扩大双边和多边关系,为把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做出贡献。2013年宪法比之前各项宪法更加简练,但较为全面和具有科学性和继承胡志明主席主持起草的1946年宪法的精神。

可以说,2013年宪法是第十三届国会的自豪感,应为在2013年宪法通过后,甚至在制定宪法过程中,国会已为开展实施这项宪法着手制定、修改和补充各法律。

对第十三届国会进行评价时,阮生雄主席表示,这是团结、智慧和真正革新的一届国会。但除了所取得的成果外,本届国会仍有许多尚未解决好的事宜,需要第十四或十五届国会继续革新运行方式,逐步提高运行质量,满足选民的期待。(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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