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已通过继续健全和大力推进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决议。
决议指出,朝着集中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属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不参加的领域转移的国有企业继续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确保社会主义定向做出贡献。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趋于稳定,国企的撤资流程总体上按照拟定计划进行。
根据该决议,国企股份制改革情况已取得许多积极信号。股份改革后的企业运作透明化,在规模和资本结构上得到合理调整,生产经营活动明显见效,上缴财政预算和劳动者的收入明显提高。
然而,企业在管理、经营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大型项目投资规模大但实施进度缓慢,效率低,出现资金流失、挪用和浪费的现象,招商引资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
为了克服上述不足,国会要求政府集中实施以下主要任务和措施,如:到2020年,彻底处理违法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的企业,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决不拿国有资产来弥补企业的亏损。
加大对国企资产,尤其是国外提供的贷款、国内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企业并购资金等使用情况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国企的担保程度。
继续革新机制,让企业在根据劳动产能、生产经营效率支付工资和奖金发挥主动精神。按照路线图和法律规定完成股份制改革和撤资目标,并进行总结评价。(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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