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刚签发关于试点实施对在越南购买的货品并通过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和胡志明市新山一国际机场出境带走的外国人退还货品增值税的05号决议。
据此,在越南购买货品的外国人通过内排国际机场和新山一国际机场出境带走时可享受退税政策。越南各海关机构和税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直接落实该决议。
上述决议规定,适用退税的货品必须是增值税征收的对象;未经使用的商品;出境外国人必须持有一商店一天内总额达200万越盾以上的发票兼退税表。
试点实施时间于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该决议于2012年7月1日生效。(完)
越南Vingroup与印度特伦甘纳邦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拟投资30亿美元构建多领域生态体系
越南大型综合企业集团Vingroup宣布,在“特伦甘纳崛起全球峰会”期间,与印度特伦甘纳邦政府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根据协议,Vingroup计划分阶段投资约30亿美元,在特伦甘纳邦开发涵盖多领域的综合性产业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