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河内市第16届人民议会第12次会议期间,河内市人民议会7月4日下午通过关于规定至2030年全市范围内农业农村发展激励政策的决议。据此,该决议规定了扎实推进河内市农业农村发展的12条激励政策。
具体是,支持生产技术、管理业务、合同管理能力、链式管理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培训;农作物种苗、畜禽、水产品生产激励政策;建设品种和农产品初加工、加工、保鲜设施激励政策;畜禽集中屠宰企业扶持政策。
实施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政策包括:信贷支持;支持购买插秧机、无人机等设备,服务于水稻生产机械化;插秧机插秧,无人机喷洒农药的资金支持。农作物种苗、畜禽、水产品结构调整政策包括:支持畜禽品种结构转型;支持农业生产集中区的种苗、畜禽、水产品结构调整。
此外,该决议还规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其中包括: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合作联盟发展的扶持激励政策;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种植区代码颁发扶持政策;农业数字化转型机械设备扶持政策;农业生产中的环境保护政策。
该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预算总额约为每年1.124万亿越盾。其中城市预算为3153亿越盾/年;县级预算438亿/年;各组织和个人的自筹资金为每年7.649万亿越盾。
会议期间,河内市人民议会还通过了关于2023-2024学年学费标准的3项议定。具体来说,决议规定了2023-2024学年河内市范围内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普通义务教育机构学费标准,规定本学年的学费标准为政府规定的学费最低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