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于2026年7月21日签发关于完善国家民事防护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的第1328/QĐ-TTg号决定。
根据第1328/QĐ-TTg号决定,指导委员会是跨部门协调机构,为政府和政府总理制定并实施有关民防活动、应对灾害和搜寻救援、灾害紧急状态的政策、法律、战略、方案、项目、计划以及政府总理的指示性文件提供参谋意见。
指导委员会指导各部委、部级机关、有关机构、组织及地方开展民防工作,发布或取消民防等级;调配专业和兼任民防力量,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事故和灾害预防、应对和恢复工作,并随时准备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与灾害救援活动。另外,指导委员会开展法律与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培训、训练与演练活动;建设工程并保障装备;促进国际合作;开展民防活动的总结与表彰会议。
按决定,政府总理黎明兴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
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足、政府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潘文江、政府副总理胡国勇和公安部部长、农业与环境部部长及卫生部部长担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政府总理于2025年7月23日签发关于将国家民防指导委员会、国家防灾减灾指导委员会和国家事故、自然灾害应对与搜救委员会重组为国家民防指导委员会的第1585/QĐ-TTg号决定。(完)
筑牢防灾减灾人民防线 提高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据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堤防与防灾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2025年阶段,全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造成的损失程度日益严重。平均每年因灾死亡失踪人数超过300人,经济损失超过45万亿越盾,较2015—2019年阶段增长约167%。特别是2024年,因灾死亡失踪人数为519人,创下自2007年以来的最高纪录;2025年的经济损失预计达104.733万亿越盾,为有史以来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