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颁发关于建立特殊经济行政单位的制度

越南政府总理刚颁发《国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建立特殊经济行政单位》的制度。
政府总理颁发关于建立特殊经济行政单位的制度 ảnh 1资料图: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刚颁发《国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建立特殊经济行政单位》的制度。

该指导委员会根据政府总理2018年1月11日的决定而成立,并由政府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 该指导委员会负责协助政府和政府总理解决特殊经济行政单位建立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各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计划投资部作为该指导委员会的常设部门,负责成立由计划投资部、政府办公厅、内务部、司法部和其他一些部门以及单位代表组成的指导委员会顾问小组,指导委员会成员采用兼任制。(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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