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刚发布四项通知。据此,按照自由贸易区框架内的规定,越南继续落实削减进口税的承诺。
上述四 项通知是关于越南落实 东盟—日本、越南—日本、东盟—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和东盟—印度等自由贸易区的降税 承诺 的2012年特别优惠进口税表 。
这些特别优惠进口税表涉及的商品均符合于2012年越南商品名录,按照八位编码分类。特别优惠进口税率是在遵守所签署承诺的原则上制定的。针对上述四 项特别优惠进口税表以外的商品征收其进口申报时的最惠国税率。(越通社 )
2025年胡志明市侨汇收入突破103亿美元
1月22日下午,国家银行第二区域分行副行长陈氏玉莲表示,2025年,通过信贷机构和各经济组织汇入胡志明市的侨汇总额超过103.4亿美元,较2024年(约95.5亿美元)增长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