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刚发布四项通知。据此,按照自由贸易区框架内的规定,越南继续落实削减进口税的承诺。
上述四 项通知是关于越南落实 东盟—日本、越南—日本、东盟—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和东盟—印度等自由贸易区的降税 承诺 的2012年特别优惠进口税表 。
这些特别优惠进口税表涉及的商品均符合于2012年越南商品名录,按照八位编码分类。特别优惠进口税率是在遵守所签署承诺的原则上制定的。针对上述四 项特别优惠进口税表以外的商品征收其进口申报时的最惠国税率。(越通社 )
推动越南—EFTA自贸协定谈判尽早完成
在2月24日至27日于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越南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自由贸易协定第19轮谈判框架内,越南工贸部副部长阮生日新分别与瑞士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国务秘书及挪威贸工渔业部国务秘书举行了双边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