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就《新闻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

3月21日,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主持下,出席第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已就《新闻法》(修正案)仍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
国会代表就《新闻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 ảnh 1昆嵩省代表苏文八(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21日,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主持下,出席第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已就《新闻法》(修正案)仍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

国会代表的意见主要集中于新闻报道活动中被禁止的行为,新闻自由权,新闻媒体中言论自由权,新闻机构,新闻机构领导,记者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活动许可证,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等。

国会常委会的《新闻法修正案》草案的解释、吸取意见和调整的报告表示,许多代表建议把新闻报道中被禁止的内容和被禁止的行为合并为一,若该意见要求取消民事法已涉及到的内容,避免重复,并补充若干禁止的内容,如侮辱宗教信仰,泄露职业和家庭的秘密等。

关于新闻自由权和新闻媒体中言论自由权,昆嵩省代表苏文八表示,第11条第3款已规定“公民拥有通过新闻媒体对党的各组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成员组织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等的权利”。苏文八代表认为,新闻媒体是公民行使其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权利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公民不仅拥有通过新闻媒体对党的各组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成员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的权利,而他们还拥有对国家机关和党的各机关干部、公务员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的权利,但该法案中尚未规定这些对象,因此他建议把国家机关和党的各机关干部、公务员等的对象列入该法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河内国家会议中心圆满闭幕 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彰显国家新的信心、意志、决心和发展愿景

经过5天紧张、严肃、科学的工作,在秉持“团结—民主—纪律—突破—发展”方针、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指引下,1月23日下午,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河内国家会议中心圆满闭幕,取得圆满成功。

古斯塔夫·埃菲尔大学(Gustave Eiffel)巴黎工程师学院讲师陈黎兴副教授。图自越通社

第57-NQ/TW立号决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行动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重大变局,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科技、创新以及知识经济日益成为决定各国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关键支柱。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被寄予厚望,确立重大战略方向,开启国家发展新阶段,其中科技被明确界定为关键动力。

归仁国际跨学科科学教育中心(ICISE)创始人兼主任——越裔科学家陈清云教授。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言行一致,化信念为行动

值此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归仁国际跨学科科学教育中心(ICISE)创始人兼主任——越裔科学家陈清云教授在接受越通社驻巴黎记者采访时强调,下一阶段的关键要求是保证言行一致,将信念转化为具体、持久和有效的行动。

越共十四大:展现越南共产党的战略视野

越共十四大:展现越南共产党的战略视野

在世界格局正经历深刻演变,战略竞争加剧,科技革命与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相互交织的背景下,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