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侦查警察机关是在对原海洋商业银行(OceanBank)前董事长何文深和同犯贪污案扩大调查范围过程中所做出的决定。
【何文深被控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安机关的决定,警察机关按照《刑事法》第165条的规定,以“故意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原PVN董事会主席阮春山、原PVN会计长(现任PVN副总经理宁文琼、原PVN董事会成员阮春胜、阮清廉和武庆长等5名被告提起刑事诉讼。
经调查,警察机关确定,阮春山、宁文琼、阮春胜、阮清廉、武庆长在PVN对OceanBank出资比例中已故意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达8000亿越盾。目前,警察机关正集中精力扩大调查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澄清案件并依法严处。
目前,河内市人民法院正继续对海洋商业银行经济案进行审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