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控制干部的权力

在越南正为越南共产党的各级党委代表大会做出准备,并面向越共十三大的背景下,由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于2019年9月23日签发的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控制干部工作中的权力和禁止跑官要官的第205号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并受到干部、党员和各阶层人民的关注。
党建:控制干部的权力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在越南正为越南共产党的各级党委代表大会做出准备,并面向越共十三大的背景下,由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于2019年9月23日签发的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控制干部工作中的权力和禁止跑官要官的第205号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并受到干部、党员和各阶层人民的关注。

许多干部和党员对该规定表示赞同,并相信各级党委代表大会将选出才德兼备的干部队伍。

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原作战局副局长阮文宁少将认为,越共十三大特别注意建党整党工作,特别是整顿干部工作,而其的关键是控制干部的权力和禁止跑官要官。许多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均犯了错误,而其原因是个人主义造成的。

阮文宁认为,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情况普遍发生,随后是贪污和腐败现象。许多人不按照干部的选拔标准和干部的才德,而靠关系和亲情来提拔。
阮文宁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织、各机构和单位的领导人必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公道正派,必须做到胡志明主席思想中所提到的‘勤俭廉政至公无私’。

原河内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原市委宣教委员会主任阮志米认为,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控制干部工作中的权力和禁止跑官要官的规定是非常及时的。阮志米认为,近年来,尤其是上一任期,跑官要官现象在党组织内屡见不鲜,并导致权力腐化。

阮志米认为,许多干部,甚至高级干部受纪律处分,并在干部、党员和人民中引起不良反响。对于干部工作,必须遵守党的原则,发挥党的民主,特别是公开性和透明度。

阮志米强调各级党委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认为,若领导者是廉明、公正的人,那么他所管理的单位也廉正和稳固。权力的控制不仅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自内而外,而且应是自外而内的,这就是人民对干部的监督。(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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