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4个月,越南消费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约达2007.3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2.8%(2022年同期增长6.9 %)。若剔除价格因素,将增长8.3%(2022年同期增长3.9%)。
与 2019 年前 4 个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相比,2023 年前 4 个月消费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增长了 26.7%。
2023年前4个月越南消费品和服务零售额约达1581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0.5%(剔除价格因素,增长6.4%);其中,食品类增长14.5%;服装增长9.8%;交通工具(汽车除外)增长4.1%;家用电器、工具和设备增长2.4%;文化和教育类下降了1.1%。
从地区来看,胡志明市商品零售额增长9.1%,河内市增长9%,岘港市增长7.2%,平定省增长14.7%,同奈省增长12.9%,平阳省增长12.2%,芹苴市和清化省增长11.4%,海防市增长10%,广宁省增长9.5%等。
将越南国内市场确定为推动全国GDP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工贸部将大力开展各项促进活动,通过数字平台和电子商务促进商品销售,扩大国内消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