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ảnh 1被告人潘文英武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河内市人民法院同时以同样的罪名对阮友柏(1963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B61号局原副局长)和潘友俊(1955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综合之前有关 “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的判处,阮友柏和潘友俊的总刑期分别为11年和12年。

然而,潘文英武的总刑期尚未得到公布。此前,被告人潘文英武于2018年10月31日在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判处8年监禁。

此外,按照1999年《刑事法》第285条第二项的规定,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因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裴文成(1959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将)和陈越新(1955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上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0和36个月。

审判委员会认为,此案的被告人大部分是公安部门的骨干领导,却失去道德品质、不顾良好传统,利用职权为潘文英武积极效劳,或失职失责,为其所利用来收购岘港市和胡志明市各房地产项目,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这是极其严重的案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因此需得到严厉惩处。

潘文英武在本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其空壳公司要求并指使同案犯进行违法行为,同时享受所有非法利益。他的不法行为使国家损失1350亿越盾。

被告人阮友柏和潘友俊虽然明知潘文英武的行为是犯法的,但仍然草拟或在文件上小签并提交公安部第五总局和公安部领导签发有关文件,为潘文英武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进而对国家造成1320亿越盾的损失。

被告人陈越新和裴文成因渎职而分别对国家造成360多亿越盾和35亿越盾的损失。

一审法院建议警察机构继续调查胡志明市和岘港市职能机构的签发土地行为,若违法违规将按照法律规定严厉处置。(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政治互信 推动越柬两国各领域合作

继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之后,应柬埔寨人民党副主席、人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赛冲亲王邀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于2026年4月10日率领越南高级代表团对柬埔寨王国进行正式访问。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对汽油、柴油、航空燃料的税率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对汽油、柴油、航空燃料的税率

关于对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颁布环境保护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若干规定的国会决议草案决议草案建议对汽油(不含乙醇汽油)、柴油、航空燃料、煤油和重油的环境保护税税率降至0越盾/升;上述商品属于不需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对象,但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降至0%。

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图自越通社

各国、政党领导人继续发来贺电贺函祝贺越南新一届领导班子产生

值此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同志当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黎明兴同志当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陈青敏同志当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之际,俄罗斯、文莱、日本、委内瑞拉、南非、哈萨克斯坦、安哥拉、瑞典、瑞士等各国及政党领导人向其致贺电、贺函。

范光玉同志。图自越通社

范光玉同志当选兴安省委书记

4月9日下午, 2025-2030年任期兴安省委举行会议,选举省委书记,并推举兴安省人民议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及相关领导职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