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ảnh 1被告人潘文英武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河内市人民法院同时以同样的罪名对阮友柏(1963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B61号局原副局长)和潘友俊(1955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综合之前有关 “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的判处,阮友柏和潘友俊的总刑期分别为11年和12年。

然而,潘文英武的总刑期尚未得到公布。此前,被告人潘文英武于2018年10月31日在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判处8年监禁。

此外,按照1999年《刑事法》第285条第二项的规定,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因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裴文成(1959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将)和陈越新(1955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上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0和36个月。

审判委员会认为,此案的被告人大部分是公安部门的骨干领导,却失去道德品质、不顾良好传统,利用职权为潘文英武积极效劳,或失职失责,为其所利用来收购岘港市和胡志明市各房地产项目,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这是极其严重的案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因此需得到严厉惩处。

潘文英武在本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其空壳公司要求并指使同案犯进行违法行为,同时享受所有非法利益。他的不法行为使国家损失1350亿越盾。

被告人阮友柏和潘友俊虽然明知潘文英武的行为是犯法的,但仍然草拟或在文件上小签并提交公安部第五总局和公安部领导签发有关文件,为潘文英武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进而对国家造成1320亿越盾的损失。

被告人陈越新和裴文成因渎职而分别对国家造成360多亿越盾和35亿越盾的损失。

一审法院建议警察机构继续调查胡志明市和岘港市职能机构的签发土地行为,若违法违规将按照法律规定严厉处置。(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会谈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刘海星举行会谈

刘海星热烈祝贺越共十四大胜利召开,认为这是在越南新发展时期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会,并强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支持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为首的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越南人民胜利落实十四大决议,成功建设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

从决议到实践:越南继续成为增长与融入的亮点

从决议到实践:越南继续成为增长与融入的亮点

阿根廷东南亚研究中心(CESEA)协调员埃塞基耶尔·拉莫内达(Ezequiel Ramoneda)在越共十四大成功召开后,接受了越通社驻布宜诺斯艾利斯记者采访。他对越南在2025年取得的突出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并对越南在2026年以及未来五年在党的领导下的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

梁强向已故国家主席陈德良进香。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梁强敬香缅怀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

在2026丙午年春节即将到来和越南共产党建党96周年(1930.2.3-2026.2.3)之际,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拜访了原党和国家领导人,上香缅怀已故的黎可漂总书记、阮富仲总书记、陈德良国家主席和陈大光国家主席。

阮新疆大将会见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司令。图自人民军报

阮新疆大将会见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司令

1月30日上午,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务委员、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会见了澳大利亚舰队司令马克·哈蒙德(Mark Hammond)少将。

越共十四大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服务小组组长的感谢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四大服务小组组长陈锦秀同志日前致信感谢各机关、单位、越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各分委员会成员,40年革新总结指导委员会,以及参与大会组织和服务工作的干部、党员、武装力量、公职人员、职员和劳动者。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握手。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

1月29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时已建议双方推动在政治外交、经济、安全防务、多边框架、海洋合作、科技与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并希望欧盟支持越南发展可持续渔业,逐步解除IUU“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