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潘文英武有期徒刑14年至15年

1月29日上午,被告人潘文英武及其四名同案犯案件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人民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潘文英武有期徒刑14年至15年 ảnh 1庭审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29日上午,被告人潘文英武及其四名同案犯案件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行使公诉权的检察院代表在法庭上宣读控告书并根据犯罪情节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对各名被告人量刑建议。

检察院提议审判委员会按照2015年《刑法》第3条第356款的规定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这一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4至15年,对阮友柏(1963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B61号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7-8年,对潘友俊(1955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6-7年。

检察院还提议审判委员会按照1999年《刑法》第2条第285款的规定以“因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裴文成(1959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将)判处有期徒刑36-42个月和陈越新(1955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上将)判处有期徒刑30-36个月。
人民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潘文英武有期徒刑14年至15年 ảnh 2人民检察院代表。图自越通社

此外,检察院还提议法院宣判禁止上述5名被告人刑满释放之后3-5年时间内担任公安系统的职务。

检察院指出,这是极其严重的案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影响到人民公安力量的威望。潘文英武在本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其空壳公司要求并指使同案犯进行违法行为,同时享受所有非法利益。他的不法行为使国家损失1.159万亿越盾。潘文英武的犯罪行为十分严重,他在接受调查和在法庭上受审过程中未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应从严处理。

检察院认定,被告人阮友柏和潘友俊都是潘文英武的上级,虽然明知道被告人潘文英武的行为是在犯法的,但该两名被告人仍然草拟或在文件上小签并提交公安部第五总局和公安部领导签发有关文件,为潘文英武对6个公共住宅和土地项目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进而对国家造成1.134万亿越盾的损失。
人民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潘文英武有期徒刑14年至15年 ảnh 3被告人潘文英武在法庭上。图自越通社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因陈越新在干部管理、业务管理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而引起潘文英武利用职务便利和通过公安部、第五总局的文件申请获得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的公共住宅和土地的使用权,使国家损失1550亿越盾。

而被告人裴文成也在干部管理、业务管理和公共财产管理工作中渎职,疏于管理,发现潘文英武的违法行为之后并没有向上级汇报以及时制
止,导致国家损失2200亿越盾。

被告人陈越新和裴文成的违法行为造成舆论强烈不满,影响到人民公安力量的威望,必须接受严厉处置。但由于他们如实供述违法行为,而且无犯罪记录,在工作过程中取得许多优异成绩,所以考虑从轻减轻处罚。(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共同见证两国合作文件的交换。图自越通社

印度专家:越印关系正处在强劲发展轨道上

普拉丹表示,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此次访问印度的最大意义在于将印越关系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传统友谊基础转向多维度、务实且面向未来的战略合作框架。两国将关系提升为“增强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反映了在地缘政治、经济关系、海洋利益以及文化连接方面日益密切。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斯里兰卡总统阿努拉·库马拉·迪萨纳亚克。图自越通社

苏林斯里兰卡之行:开启越斯新合作空间

越南与斯里兰卡虽然地理上相隔遥远,但在历史、文化和发展渴望上却十分贴近。自1970年7月21日建交56年来,两国传统友谊在各个领域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两国在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统一的历史斗争中曾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特别是,在寻找救国之路和革命活动的征程中,胡志明主席曾于1911年、1928年和1946年三次到访斯里兰卡。斯里兰卡人民始终对胡志明主席怀着特别的情感。

印度总理莫迪在新德里欢迎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访印。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度在合作支柱上取得新突破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及越南高级代表团圆满结束从5月5日至7日对印度进行的国事访问。此访取得多项突出成果,在越印双边关系中留下深刻印记。

越南驻奥地利大使兼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武黎太黄大使。图自越通社

批准《河内公约》彰显越南对融入国际一体化进程的坚定承诺

越南驻奥地利大使兼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武黎太黄大使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强调,越南近期批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融入国际一体化进程中的坚定政治承诺,这符合2025年1月24日颁布的政治局第59-NQ/TW号决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