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就《新闻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

3月21日,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主持下,出席第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已就《新闻法》(修正案)仍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
国会代表就《新闻法修正案》(草案)展开讨论 ảnh 1昆嵩省代表苏文八(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21日,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主持下,出席第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已就《新闻法》(修正案)仍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

国会代表的意见主要集中于新闻报道活动中被禁止的行为,新闻自由权,新闻媒体中言论自由权,新闻机构,新闻机构领导,记者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活动许可证,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等。

国会常委会的《新闻法修正案》草案的解释、吸取意见和调整的报告表示,许多代表建议把新闻报道中被禁止的内容和被禁止的行为合并为一,若该意见要求取消民事法已涉及到的内容,避免重复,并补充若干禁止的内容,如侮辱宗教信仰,泄露职业和家庭的秘密等。

关于新闻自由权和新闻媒体中言论自由权,昆嵩省代表苏文八表示,第11条第3款已规定“公民拥有通过新闻媒体对党的各组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成员组织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等的权利”。苏文八代表认为,新闻媒体是公民行使其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权利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公民不仅拥有通过新闻媒体对党的各组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成员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的权利,而他们还拥有对国家机关和党的各机关干部、公务员提出意见、批评、提出意见、举报和起诉的权利,但该法案中尚未规定这些对象,因此他建议把国家机关和党的各机关干部、公务员等的对象列入该法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俄罗斯科学院中国与现代亚洲研究所领先研究员、历史学博士安东·布雷迪欣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图自越通社

俄罗斯学者:越俄开辟新贸易路线前景广阔

在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于3月22日至25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正式访问后,双方有望开辟新的贸易路线。其中包括:从俄罗斯经蒙古国、中国抵达越南的亚欧跨境铁路,以及从俄罗斯经哈萨克斯坦、中国抵达越南的铁路干线。 

油轮停泊在霍尔木兹海峡(Hormuz)格什姆岛(Qeshm)近海区域。图自越通社

能源安全:请求伊方允许越南船舶获优先级排序通行霍尔木兹海峡

越南内河航道管理局表示,目前共有19艘越南企业所属船舶在中东地区运营,其中挂越南旗船舶4艘,挂外国旗船舶15艘。为确保在中东地区运营的船舶安全通行,越南内河航道管理局建议建设部请求越南外交部与伊朗外交部进行交涉,请求伊方予以关注,并为越南船舶提供便利与支持。

越南政府总理兼国家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及06号方案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发展战略技术 解决越南实际问题

3月28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兼国家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及06号方案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范明政明确指出,战略技术的发展必须有效解决越南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