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第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举行期间,5月27日上午,国会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和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晋至作关于《人民公安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和《越南公民出入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根据有关《人民公安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的呈文,该法案旨在确保人民公安退休年龄与2019年《劳动法》有关提高劳动者退休年龄的规定保持一致,解决《人民公安法》实施过程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公安干部提前晋升上将军衔的困难和障碍,按照党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对人民公安上将职务进行具体规定。该法律草案克服现行法律的短板和不足,进而满足新时期保护国家安全要求,有效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
对现行出入境法规的多项规定进行修改补充,有利于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关于提高对外交往工作效率、积极融入国际社会,为国家的发展创造和平环境和有利条件的决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17 年 1 月 16 日签发的关于将旅游业发展成为支柱经济产业的第 08-NQ/TW 号决议。
该法的修改也及时克服了《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和《外国人在越南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在实际运用中的缺陷和局限性。继续推进出入境领域的行政程序改革,使其更加符合实际要求;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更多外国人进入越南,为促进COVID-19大流行后社会经济复苏做出贡献。
国防与安全委员会认为,该法律草案的制定紧扣了党的方针、路线;法律草案的规定与宪法的规定相一致,且符合越南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确保可行性,满足实践的紧迫要求。
关于对《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草案第一条)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同意增加“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其他证件”的内容;在护照上增加“出生地”信息,保障越南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修改补充第十五条关于在国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第二款、第九款;修改补充关于普通护照简易程序适用对象和流程的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
关于外国人在越南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法律草案第2条)的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国防和安全委员会同意电子签证签发规定和将电子签证有效期从不超过30天修改为不超过3个月(一次或多次往返)。
越南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进戴表示,新规定将为外国客人带来便利,为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和在越南经商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旅游业的恢复和发展以及越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修改和补充第19a条关于可办理电子签证的国家名单和允许外国人持电子签证进出境的国际口岸;修改补充关于暂住证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c点。
*当天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陈光方的引导下,国会听取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裴文强作关于2024年度国会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的呈文。
根据呈文,2024年度国会监督工作计划将有4大专题。国会将选出其中的2个专题进行最高监督,其余2个专题由国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监督。
四个专题包括: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计划的财政货币政策的第43号(43/2022/QH15)决议、国会关于国家重点项目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自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有关提高公共事业单位运行质效的第19号(19-NQ/TW)决议自2017年10月25日发布以来公共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有关确保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性住房开发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
其后,国会就2024年度国会监督工作计划展开讨论。
除了上述4大专题外,部分代表还建议国会选择其他一些领域进行监督,如海洋经济、海洋法、国家数据库、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规定等领域,同时建议年底举行年终会议,评估国会代表团的工作绩效。
当天下午,国会就《人民公安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越南公民出入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和《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和居留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进行分组讨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