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对于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暂时被停职,以查明与一些案件有关的责任,11日下午,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越南公安部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少将表示,经初步调查,阮德钟与3个案件有关。
第一案件是在日强技术服务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和部分有关单位发生的“走私”、“洗钱”、“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
第二案件是在河内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案件。
第三案件是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已提起诉讼的“窃取国家机密文件”案件。7月13日,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对涉及此案的三名被告人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三名被告人分别为阮玉英(1974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龙边郡菩提坊,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职员);阮黄忠(1983年出生,居住在河内二征夫人郡白腾坊,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司机);范光勇(1983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清池县新潮乡,原公安部腐败犯罪、经济犯罪、走私犯罪调查局(C03)干部)。
*当天,8月1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市委副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河内市党部、市委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和停止市委副书记的职务,旨在依法查明阮德钟对一些案件的相关责任。
同一天,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签发关于暂时停止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工作职务的第1223号决定。停职期限自签发决定之日起为期90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