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总理:同时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两项任务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2月12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主持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与各部委、行业的会议,就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的肺炎疫情对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更新越南经济今年增长预测。
阮春福总理:同时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两项任务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2月12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主持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与各部委、行业的会议,就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的肺炎疫情对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更新越南经济今年增长预测。

阮春福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变化,政府主张部分牺牲经济增长,以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阮春福指出不能只顾疫情防控,而忽视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政府总理要求,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最高精神实现党、国家和人民交付的任务。

阮春福强调:我们要同时防控两种病毒,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另一种是“停滞不前病毒”,不想工作,以疫情为由而不采取行动,对国家的经济社会活动产生巨大影响。

阮春福要求,要采取措施,稳定并发展国家,促进生产和服务,重组经济结构,减少成本、费用。要考虑促进发展、刺激需求、促进资金到位、降低各种税费,协助投资商的政策。同时考虑降低利率,开发新市场特别是在中国市场出现问题的背景下。有力防控疫情,但与此同时也要促进经济发展。现在比任何时候更需要采取全面且有力的措施。这是我们完成今年各项指标必须战胜的挑战。

在会议上发表结论性讲话时,阮春福强调,在当前的情况下未改变增长目标,同时要求各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提案,以确保增长和实现各项既定目标;计划与投资部要完善具体的奋斗目标,旨在达到全年增长6.8%的目标。

阮春福还要求,各部门、行业要对党、国家和人民负责任,必须同时防控新冠肺炎和“停滞不前”两种病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控疫情,但不能忘记确保人民安全的任务。与此同时,要确保稳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稳定消费者、企业和市场心理等。

阮春福指出,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如降低签证费、降低物流成本,不提高电、医疗、教育和其他服务等的价格。同时加大公共投资和重点项目力度,加大官方发展援助、外国直接投资等到位资金等。

会上,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就越南经济增长提出两种可能。具体是,如果在第一季度成功控制疫情,越南经济有望增长6.25%,与政府的第01/NQ-CP号决议提出的目标相比下降0.55个百分点;如果,到第二季度才能控制,越南经济增长率预计为5.69%,与政府的第01/NQ-CP号决议提出的目标相比下降0.84个百分点。(完)

越通社

更多

2025年指导委员会工作总结暨2026年重点任务和措施部署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将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置于发展战略核心位置

2025年已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2026年必须成为采取突破性行动的一年,实现从基础到成果、从政策到产品、从理念到为民众和企业创造现实价值的根本转变。指委会要求整个政治体系立即行动,每一名干部、每一个机关、每一个地方都要明确责任、动员资源、果断推进,将目标转化为现实,为推动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英国德蒙福特大学副教授梁俊英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图自越通社

海外越侨同心同向 为国家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在越南日益深度融入世界的背景下,海外越南人的作用正不断得到彰显。海外侨胞不仅是传播越南文化的“文化使者”,许多人还通过建言献策、提供专业支持等方式,直接参与国家发展政策和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侨胞与祖国:与国家发展同行的智慧资源与坚定信念。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与国家发展同行的智慧资源与坚定信念

越南党和国家为旅居海外越南人对重大决议、党的大会文件草案建言献策,并通过面向海外侨界知识分子的各类论坛和会议广泛征求意见。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欢迎的决定,也是越南政府近年来侨务政策中的一项重要转变。

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市民和企业来办理行政手续。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12月31日,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该市行政手续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朝着建设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的现代行政体系不断推进。

越南在日知识分子协会主席黎德英。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激发知识资源的新气象

越南在日知识分子协会主席黎德英认为,越南党和国家倾听与务实吸纳意见的精神创造了"新气象",有力推动了海外侨胞知识分子群体的参与和贡献。他表示,在日越南知识分子正从建言献策转向直接参与落实国家战略发展目标。

国会表决通过2025年《教师法》。图自越通社

越南多部重要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自2026年1月1日起,越南多部重要法律将正式施行,包括:2025年《就业法》、2025年《教师法》、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2025年《参与联合国维和力量法》、2024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