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最后一周期间,国会完成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的人事安排程序相关工作。11月25日,国会将表决通过《关于推选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决议和《关于推选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决议。
按计划,国会将对各项决议进行表决,其中包括《预备役部队动员法》;《证券法》(修正案);《国家审计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关于批准平顺省含顺南县卡拍水库项目的投资主张;关于处理欠税、罚金、滞纳金罚款的决议;关于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决议;关于司法工作的决议;关于在河内各郡(县级市)各坊试点不设人民议会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1985年〈国家边界划分条约〉和2005年〈补充条约〉的补充条约》的决议;《越柬陆地边界勘界立碑议定书》等。
此外,国会将对《司法鉴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法院调解与对话法;建设法等进行首次讨论。
11月27日举行的闭幕式将进行现场直播。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将致第八次会议闭幕词。(完)